日前,合肥必利食品有限公司因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未进入集中监管仓 ,被罚超60万元。
据悉,该公司购买的7种进口冷链食品,未按照规定如实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备案,未进入安徽省内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不符合安徽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食品冷链物流的要求。该公司已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3千元,并处以当事人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计60.5万余元。
集中监管仓对海关口岸放行的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获得出仓证明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对于切断潜在疫情传播渠道、提升问题冻品应急处置效率、节约处置成本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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