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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婚姻登新规来了 赶紧看看吧

2020-12-31 10:54:47 来源:罗平新鲜事

罗平县民政局关于婚姻登记的

相关事项解答

2021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对办理婚姻登记作出了新的规定,为更好地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婚姻登记的相关业务办理程序和规定,现将《民法典》中对婚姻登记的相关知识解答如下:

一、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定年龄是几岁?

答: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二、外地户口可以在罗平县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吗?

答:目前必须有一方户口属罗平县辖区范围内,才可以在罗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三、可以一个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吗?

答:不可以,必须婚姻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才可以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四、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答:即时办理。

五、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需要收费吗?

答:从2017年4月1日起,罗平县取消婚姻登记工本费,并免收材料复印费。

六、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提供的照片,是否需要在指定点照相?

答:没有指定点,只要达到婚姻登记照片的相关要求即可。

七、办理婚姻登记前,婚姻当事人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办理婚姻登记前,当事人必须先认真核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所记载的信息是否一致,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是否与当前状况相符。若有不一致或不相符的请提前到当地公安机关更正。

八、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婚姻当事人提供哪些证件?

答:(1)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簿原件。

(2)三张2寸背景是红色或者蓝色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建议提供防水、防潮的合影照片)。

(3)丧偶的,需提供原配偶户口注销证明或者火化证明或者医院死亡证明原件。

(4)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原件。

(5)领取结婚证后请到各自的户籍管理部门及时更改婚姻状况。

九、如何补领婚姻证件?

答:(一)补领结婚证:须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或者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档案复印件;三张2寸红色或者蓝色背景的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建议提供防水、防潮的照片)。

(二)补领离婚证: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婚姻档案复印件;两张2寸红色或者蓝色背景的近期免冠照片(建议提供防水、防潮的照片)。

(三)其他特殊情况处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当事人结婚证上的信息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信息不一致,并且经查阅原始档案与当事人所持结婚证上信息一致,当事人要求补领为原结婚登记日期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户口簿上必须有曾用名方可补领结婚证。

十、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答: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具体为:(一)申请。双方自愿离婚的,带齐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书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冷静期,期限为30天。从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冷静期届满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冷静期最后一天。冷静期最后一天可受理撤回申请,但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

(四)审查登记期,期限为30天。审查登记期在自冷静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最后一天。在审查期30日内的任一工作日内,双方当事人均可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过期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十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答:当事人须有一方户口属罗平县辖区范围内,双方自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及债务达成一致意见。

十二、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答:(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双方当事人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三份)。

(2)每人提供二张背景是红色或者蓝色的半寸近期免冠照片(建议提供防水、防潮照片)。

十三、办理离婚后,婚姻登记机关有权监督婚姻当事人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吗?

答:无权监督。涉及婚姻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书履行义务的;隐瞒、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后当事人要不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

答:要变更。

办理离婚后,是否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变更或补充离婚协议书内容?

答:不可以。

十五、只有一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吗?

答:不可以。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及债务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十六、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有哪些情形?

答:(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婚姻当事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即有精神病的);

(3)提供证件不齐的。

十七、婚姻当事人哪些情形会被纳入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不良记录?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被纳入。

(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

(二)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的;

(三)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的。

不良记录会被推送至全国信息共享平台,因个人不诚信行为引起的信用惩戒、各类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

十八、执行时间:2021年1月1日

咨询电话:0874-8215498

罗平县民政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