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表示,英国Bunzl收购美国MCRSafety将导致公司第一大客户控股权发生变更,若后续美国MCR Safety经营策略发生变动,则其与公司的合作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重在97%以上,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决定了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恒辉安防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1.42%、28.16%、27.46%、28.74%、30.23%。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恒辉安防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1.72%、28.51%、27.68%、28.83%、29.47,同行业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为28.36%、28.11%、25.79%、26.18%、24.43%。
应收账款周转率下滑且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值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恒辉安防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406.77万元、5631.62万元、8311.81万元、1.07亿元、1.4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46%、12.58%、16.26%、17.99%、37.15%。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恒辉安防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861.49万元、6226.40万元、8749.27万元、1.13亿元、1.47亿元,坏账准备分别为454.73万元、594.78万元、437.46万元、573.49万元、743.35万元。
各期,恒辉安防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63%、8.92%、7.33%、6.27%、3.04%,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9.30%、9.36%、8.39%、7.86%、3.14%。
恒辉安防对中国经济网表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以外销为主,一般根据客户资质、资金状况等给予客户30-90天的销售信用期,销售货款结算主要采用电汇(TT)方式结算,少量采用信用证(L/C)方式结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结构较为稳定,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均在90%以上,应收账款质量较好。且公司始终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各期末应收账款质量良好,期后回款情况较好。
今年6月末,存货账面余额1.15亿元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构成。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恒辉安防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196.35万元、6578.70万元、8308.65万元、8524.29万元、1. 0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98%、20.13%、17.72%、13.80%、14.72%;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5313.20万元、6634.19万元、8507.76万元、8863.77万元、1.15亿元。
各期,恒辉安防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03%、5.44%、4.97%、5.05%、2.76%,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平均值分别为2.80%、3.16%、2.91%、3.31%、1.41%。
偿债能力指标分析: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可比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
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6月末,恒辉安防流动比率分别为2.39、1.01、1.53、1.31、1.25,速动比率分别1.54、0.65、1.01、0.90、0.82,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为25.43%、55.98%、34.92%、34.47%、35.87%。
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73、2.32、1.64、1.49、1.41,同行业上市公司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1.27、1.62、1.05、0.92、0.80,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37.38%、27.12%、33.44%、34.19%、39.65%。
2017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且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上升,且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公司重组香港恒辉,分红金额较大;另一方面,同行业公司康隆达于2017年完成首发上市,大大提升了偿债能力。
研发费用率下降3名核心技术人员中1名大专学历
恒辉安防于2017年12月被江苏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至2019年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恒辉安防表示,2020年1-6月,公司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开始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的相关工作。
截至2020年6月30日,恒辉安防拥有专利授权78项。其中,发明专利名称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棉型防切割手套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1510257903.2),取得方式为“受让。”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恒辉安防研发费用分别为1001.04万元、1737.56万元、1929.40万元、2011.23万元、1206.66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28%、3.88%、3.77%、3.37%、3.21%。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共有研发人员118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9.45%,其中核心技术人员3名。
3名核心技术人员分别为张明、梁中华、欧崇华。张明为公司副总经理,本科学历。梁中华为公司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欧崇华为公司监事、研发中心经理,大专学历。
张明,本科学历,曾任哈金森工业橡胶制品(苏州)有限公司生产经理,天纳克(苏州)减振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等。自2009年8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恒劢安防董事,恒尚材料监事。全面统筹公司技术工作,参与纤维及涂层等项目研发。
梁中华,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集团亚太区项目采购经理、道佳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生产运营经理等。自2018年2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恒劢安防董事、副总经理。主要负责设备及工艺技术,参与生产设备适应化、智能化、数字化制造与改造。
欧崇华,大专学历,曾任东莞鸿益雨刷有限公司橡胶课课长,东莞富国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技术部主管,东莞铧冠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东莞嘉骏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等。自2012年8月起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监事、研发中心经理。主要负责纤维及涂层技术,重点参与特种纱线、丁腈涂层手套等项目研发。
2017年佣金金额大涨
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恒辉安防销售费用分别为911.09万元、1374.24万元、1398.25万元、1667.79万元、508.73万元。其中,公司佣金金额分别为87.33万元、253.48万元、24.73万元、26.34万元、14.09万元。
恒辉安防表示,公司主要通过自主参加展会、拜访等方式开拓客户,仅少量由第三方促成的业务需支付佣金。2017年,公司佣金金额相对较高,主要系支付给美国MCR Safety的费用。根据公司与美国MCR Safety的合作约定,公司需将部分业务转移给美国MCR Safety。2017年,美国MCR Safety在业务转移过渡期协助公司开展销售业务,公司向其支付151.81万元费用,纳入佣金科目核算。
人均薪酬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2019年销售人员薪酬降低
2016年末至2020年6月末,恒辉安防员工人数分别为834人、1077人、1125人、1119人、1249人。2016年至2020年1-6月,公司薪酬总额分别为4754.09万元、6590.70万元、7832.65万元、8516.75万元、4429.88万元。
2016-2019年,恒辉安防人均薪酬水平分别为5.78万元、6.90万元、7.11万元、7.59万元,如东企业、事业、机关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6.55万元、6.98万元、7.25万元、8.37万元。
其中,2019年销售人员平均薪酬下降。2016年至2020年1-6月,恒辉安防销售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14.68万元、20.27万元、26.61万元、20.57万元、9.35万元。
曾因机械伤害事故、少缴税款、消防问题被处罚
恒辉安防招股书显示,2015年12月4日,公司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2016年3月25日,如东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东安监罚字[2016]第(S6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生产现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该起事故负有责任,决定对公司处20万元的罚款,并对公司负责人王咸华处1.08万元的罚款。公司及公司负责人已缴纳罚款并进行了整改,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16年7月5日,南通市如东地方税务局出具了东地税罚[2016]88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少缴2014-2015年印花税、少代扣代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对公司处2.92万元的罚款。公司已缴纳罚款并进行了整改,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6月1日,如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向恒劢安防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消)行罚决字(2020)0059号、0060号、0061号),因恒劢安防在消防车道堆放杂物、消防报警控制主机存在障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能持证上岗,处以罚款1.5万元。该等处罚金额较小,公司已及时缴纳了罚款,并完成了整改,如东消防救援大队已出具了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
涉专利诉讼
9月30日,恒辉安防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显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1项未决诉讼,系ATG锡兰(私人)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将公司、上海翰辉列为第三人。
2018年8月15日,ATG锡兰(私人)有限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公司、公司子公司上海翰辉、公司客户上海立孔实业有限公司,诉称公司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型号为NJ506和NX506的掌浸手套产品,上海翰辉、上海立孔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分销商,许诺销售和销售该等产品,侵犯原告拥有的“聚合物服装材料”专利权(专利号:200480042670.4)。
要求:(1)判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使用涉案方法,制造、使用、许诺销售和销售侵权产品,以及从市场上撤回并销毁侵权产品;(2)判令上海翰辉、上海立孔实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停止使用、许诺销售和销售侵权产品;(3)判令三名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4)判令三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10万元;(5)判令三名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2018年8月21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此案。
针对ATG锡兰(私人)有限公司主张的专利,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以该等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为由,请求宣告该等专利无效,并获受理。
2019年5月1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40220号),宣告ATG锡兰(私人)有限公司“聚合物服装材料”专利(专利号:200480042670.4)专利权全部无效。
2019年5月24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73民初766号)裁定驳回原告ATG锡兰(私人)有限公司的起诉。
2019年12月5日,公司及上海翰辉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案件参加诉讼通知书。因不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ATG锡兰(私人)有限公司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被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第40220号),请求责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公司及上海翰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该等诉讼事项正在进行中。
在手订单达2.31亿元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金额合计132.62万美元
恒辉安防表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7214.66万元、9348.76万元、1.21亿元,呈现稳步增长趋势。2020年6月末,公司在手订单达2.31亿元,在手订单充足,订单交货期已排至2020年10月,即使剔除美国MCR Safety的订单亦能使公司目前产能达到充分利用的状态。
此外,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1-6月,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收入比例分别为29.98%、39.90%、44.34%、45.95%。
报告期内,恒辉安防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或50万美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共有10个。其中,目前,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有两个,合同金额合计132.62万美元。这两个合同为美国MCR Safety的安全防护手套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57.73万美元、74.89万美元,合同签署日期分别为2020年2月11日、2020年4月14日。
库存商品与产销量匹配性存疑
据每日经济新闻,恒辉安防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公司历年功能性安全防护手套的产销量情况,具体如下表:
反馈意见中有这样的表述:“从披露的产量、销量数据看,期末产品数量(三年产量和—销量和)*报告期销售单价远小于期末库存商品金额,说明差异原因。”
库存商品是存货的一个会计科目,恒辉安防的招股书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其库存商品的金额为3262.98万元。
记者根据反馈意见中的算法以及恒辉安防披露的数据进行了计算,具体下表(注:因四舍五入导致小数位后两位有差异):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年初至2019年6月底新增库存价值”(以下简称新增库存商品价值)按照两种方法估计出来的结果匹配性存疑。
“按(产量—销量)×销售均价估算出的新增库存商品价值”低于“按资产负债表存货附注库存商品年底数—年初数估算的新增库存商品价值”,前者估算的结果为1127.34万元,后者估算的结果为1610.88万元。而前者的计算方式尚未考虑销售均价中的毛利,如果扣掉近30%的毛利率再进行估计,新增库存商品价值会更低。
上述疑问是反馈意见中于2019年11月1日提出的,但记者并未在恒辉安防2019年12月递交的招股书中找到对于上述问题的正面回应。
恒辉安防在其招股书中称,“在产品、库存商品一般根据订单生产,其规模随客户需求变动而变动”;“随着公司在手订单规模的增加,公司库存商品余额整体呈上升趋势,2018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较大,主要系受海运船期安排影响,发货较慢所致”;“在手订单金额远超库存商品及在产品金额,公司存货规模与在手订单相匹配”。
甲醇浓度超国家规定接触限值
据财经网,据裁判文书网,哈德逊(苏州)水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在合同验收标准中,双方约定二车间生产现场甲醇、二甲苯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中相关标准。二车间废气经处理后排放符合《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江苏省DB32/3151-2016)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
南通化学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检测结论载明:浸胶二车间1#浸浆岗位1#浸浆作业点等5个岗位甲醇检测结果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甲醇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接触限值,检测结果为有两处判定“不合格”。
而在招股书中,恒辉安防表示公司将废气经喷淋塔、催化氧化床、吸附床等设施处理后达标后排放,根据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情况,公司废气中DMF、甲醇、二甲苯等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环评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或《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相关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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