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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及时雨”润人心田,镇江人社出台惠企便民10条措施

2022-04-16 12:50:24 来源:潇湘晨报

交汇点讯 4月15日,镇江市人社局印发《镇江市人社系统积极应对疫情保企业稳就业惠民生十条政策措施》,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加大人才人口导入,强化惠企惠民政策支持。

记者注意到,这10条措施中,既有相关政策的延续,也有新领域的升级突破。

在政策延续方面,包括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费率继续按1%的比例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对经认定的困难企业,继续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时根据省统一部署,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企业滞纳金;今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仍按上年度企业(机构)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在加大支持方面,主要涉及创业与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和信贷支持上,对受疫情影响而导致归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企业及个人创业者,可按规定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保障供给企业,优先受理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加快实施支持民营发展“苏岗贷”计划,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民营企业和创业企业,提供免抵质押贷款及优惠利率支持。留工培训和技能培训支持上,允许具备条件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再拿出4%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广泛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组织实施数字技能提升行动,适当提高数字技能类职业工种培训补贴标准。

此次政策出台,保就业保用工是重点。政策提出,要精准落实社保和就业见习补贴,用足用好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加快落实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政策,对企业为女职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补贴,同时鼓励“四群八链”重点企业、重大产业项目、规上企业、创新企业等申报就业见习基地,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兑付就业见习补贴;强化企业招才用工保障服务,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市县联动”用工保障服务机制,对用工达20人及以上的产业项目和企业,及时落实用工服务专员,有针对性帮助企业组织开展专场招聘、劳务对接、校企合作、岗位外包、校园“云招引”等保障服务,并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支持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在镇(街道)、村(社区)及时开发一批卫生防疫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充基层防疫工作力量,过渡性安排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以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对安置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的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做好兜底工作。政策提出,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要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精算管理,在留足基金备付期、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促就业、防失业支出。根据省统一部署,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将参保企业全部纳入用工监测范围,动态掌握企业用工、裁员等变化情况,出现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监测周期由月报改为半月报,疫情严重的地区改为周报。统筹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引导劳动关系双方相互体谅、共克时艰,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钱飞 通讯员 刘玥 漆晓婧

编辑: 晏培娟

标签: 失业保险 劳动关系 小微企业 最低工资标准 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