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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的10% 《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将大幅提高处罚额度

2021-07-08 08:18:42 来源:河南商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月7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其中8起案件涉及滴滴,6起案件涉及阿里巴巴,5起案件涉及腾讯,2起案件涉及苏宁,1起案件涉及美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分别对涉案企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50万元是按照目前法律条款处罚的上限,但按照《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处罚上限将大幅提高,最高可以处罚涉案主体上一年销售额的10%。法律威慑力将进一步提高。

滴滴、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涉案

此次处罚的违法案例涉及多起互联网平台经济投资并购案,并且时间跨度很长,最早追溯至十年前2011年的案例。苏宁易购2011年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腾讯2011年收购猎豹移动股份。

其中,滴滴涉案数量最多,共8起案例,主要发生在2017年~2019年。

阿里巴巴涉案6起,包括2014年阿里网络取得广州恒大足球50%股权,2015年阿里创投取得五矿电商44%股权等。

腾讯涉案5起,包括2011年腾讯通过控股子公司收购猎豹移动10%股份,2013年腾讯收购搜狗36.5%股权共同控制搜狗,2016年腾讯增持蘑菇街至11.7%,2020年腾讯获得58同城32.4%股权和33.7%表决权取得58同城的共同控制权,增资小红书使得对小红书股权增至13.19%并获得控制权。

《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将大幅提高处罚额度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这些案件中,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或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前并未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经营者集中情形,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评估上述案例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也就是说还未构成事实上的“垄断”。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这些涉案企业罚款50万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50万元的罚款为当前涉及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顶格罚款。

不过,《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将大幅提高处罚额度。

根据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对经营者集中相关违法行为(包括未依法申报、申报后未经批准实施集中、违反附加限制性条件或禁止集中的决定)的罚款,将提高到违法主体上一年销售额的10%的上限标准,这将显著增加违法成本。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