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5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28期)。
据通告,嘉兴市经开高炜副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双沟镇白酒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双沟镇大曲酒样品,被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 双沟镇白酒酿造有限公司 
 | 江苏省泗洪县双沟镇工业园区纬二路八号 
 | 嘉兴市经开高炜副食品商店 
 | 嘉兴市洪仁路255号(常秀农贸市场内) 
 | 双沟镇大曲酒 
 | 485ml/瓶 
 | 图形商标 
 | 2019-09-18 
 | 酒精度‖32.4%vol‖41%vol-43%vol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