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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在保护消费者受教育权和受尊重权方面,《办法》指出,保险机构应当规范营销行为,通过电话呼叫、信息群发、网络推送等方式向消费者发送营销信息的,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拒收或者退订选择。消费者拒收或者退订的,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发送营销信息。
标签: 保险机构 管理办法 消费者受教育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