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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23年 中国直播电商规模将超过4.9万亿元

2021-12-22 11:18:44 来源:城市金融报

直播行业迎来“巨震”。

12月20日,税务部门发布通报,头部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偷逃税被罚共计13.41亿元。调查显示,黄薇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随着直播带货成为电商平台最大的增长点,网络主播的收入也水涨船高,部分头部主播的单场带货交易额达到千万甚至上亿元。然而,诸多利好消息难以掩盖行业“粗放式”发展的现实。一些明星、网红直播带货“翻车”引发舆论热议,偷逃税、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频频曝光,“粗放式”发展的行业亟须正确的引导和规范。

那么,此次作为直播行业顶流主播被罚会对行业发展带来什么启示?关于直播行业如何走向健康发展,专家怎么看?

主播薇娅偷逃税被罚13.41亿元

在本次案件中,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税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本次依法作出的处罚13.41亿元,主要组成部分有:对其隐匿收入偷税但在检查立案后主动补缴和报告的部分,处0.6倍罚款;对隐匿收入偷税未主动补缴的部分,处4倍罚款;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的部分,处1倍罚款。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直播行业不是法外之地。直播带货除了要遵守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外,还要注意遵守税法,不能忘记乃至逃避依法纳税的义务。税务部门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体现了税法权威和公平公正,再次警示网络直播从业人员要自觉依法纳税,承担与其收入和地位相匹配的社会责任。

对直播行业意味着什么

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平台经济、直播带货等一大批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出来,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生活、对冲行业压力、带动经济复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艾瑞咨询研报显示,2020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超1.2万亿元,年增长率为197.0%,预计2023年直播电商规模将超过4.9万亿元。2020年店播成交额占整体直播电商的32.1%,预计2023年占比将接近50.0%。截至2020年底,中国直播电商相关企业累计注册8862家,行业内主播的从业人数已经达到123.4万人。

作为知名头部网络主播,薇娅粉丝众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遗憾的是,在依法履行公民纳税义务上,她没有作出应有示范。本次对其偷逃税行为进行惩处,是一堂严肃的法治课,警示教育每一位网络主播,一位好的带货达人首先应是一位合格合规的纳税人,也警示网络直播从业者,法律红线不能碰,国家推出多项优惠政策支持新业态的发展,但这些税费优惠政策不是可以随意钻的空子。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监管部门的规范和引导。对直播行业来说,头部主播偷逃税行为被严惩,警示平台进一步认识到自身的监管义务,认真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并积极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收管理,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对直播行业加强税收征管是规范税收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应有之义,也是促进直播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举措。政府对新兴业态发展的态度是包容审慎,但绝对不会纵容逃税。

在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过程中,税务部门始终秉持宽严相济的态度,为网络主播的“自我救赎”打开了一扇窗。据了解,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以来,已有上千人主动自查补缴税款。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专家:规范行业需凝聚多方合力

直播带货无疑是近年爆发出的新兴业态。在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偷逃税处罚之前,行业并没有公开过如此体量监管案例。直播带货行业历经多年潜伏期,于疫情起飞,走向行业巅峰,一路收获诸多关注,也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引起监管重视。

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公布了拟对网络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偷逃税的处罚结果。二人因偷逃税款,将被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提表示,传统行业经历多年发展,已建立起行业会计核算制度,从业人员、企业的财税处理已基本标准化、制度化。相比之下,直播行业尚缺乏类似的行业规范。网络直播收入来源五花八门,收入性质划分存在模糊地带,较难从传统渠道获取其上下游业务的准确数据,客观上造成税收征管难度大,也助长了从业人员的偷逃税行为。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适应行业特色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直播电商涉及的“坑位费”“打赏”、直播佣金等多种收入进行规范核算,为依法纳税提供基础保障。

规范直播行业发展,需相关部门联合发力。未来,仍需聚焦完善制度,着力构建跨部门、多领域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和涉税问题协同处置,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