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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我要上头条##女子将房子过户给女儿离婚后被诉#
2004年,南京的谢某和孙某登记结婚,二人都是再婚,之后没有再生育子女。2006年孙某购置了一套总价10多万元的房屋登记在了自己名下,并在2018年将房屋过户给了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兰兰。2021年谢某和孙某离婚后,谢某将孙某告上了法庭,称孙某与女儿恶意串通变更了房产。法院审理查明,在这起案件中,所涉房屋为孙某全额出资购买,且孙某和女儿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谢某在场,而他事后自称不知道到场原因的说辞难以达到法律要求的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谢某的诉讼请求。
来源: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