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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发布安全提示,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居民住宅消防安全

2022-03-20 22:41:09 来源:潇湘晨报

当前正值全省疫情防控关键期,居民居家隔离用火用电风险增大。今天,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发布安全提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居家消防安全。

提示要求,要强化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住建等部门要组织、督促街道(乡镇)、社区(村屯)、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全面清理居民楼道、阳台,规范易燃物品摆放,提示引导居民妥善存放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违规占用疏散通道等行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卫生健康、教育、民政等部门要督促疫情隔离场所、方舱等救治医疗场所、学校、养老院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隔离人员、学生、养老人员谨慎用火用电,加强空调、电暖气、医疗检测等设备使用管理,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畅通。

提示要求,要强化电动车安全管理。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和住建、公安等部门要指导督促社区(村屯)、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电动车自行车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并落实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等明确电动车自行车安全管理主体,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要依法依规从严问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打击力度;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示要求,要强化宣传教育实效。各地要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屯)指导基层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志愿服务者充分运用住宅小区住户业主群、物业管理群等微信群和疫情巡逻队“小喇叭”、村村响广播等手段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发布居家违规充电、燃气爆炸、电瓶车火灾等“小火亡人”事故警示案例,引导居民正确停放电动车和充电,安全使用酒精等物品和电暖器等取暖设备,强化居民居家防火意识,提高初起火灾扑救、逃生自救能力。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寰宇

标签: 电动自行车 消防安全 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小区 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