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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通报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含桑葚、瓜子、韭菜 焦点

2023-06-16 12:13:00 来源:潇湘晨报

绍兴市诸暨市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诸暨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内容显示,近期,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该市3家市场主体。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681310030971ZX的桑葚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相关资料图)

诸暨市蒋红芳水果店经营的桑葚,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3月29日向诸暨市蒋红芳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L2303199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属于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责令改正。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212308630960的原味瓜子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汇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4月7日向诸暨市汇锦食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202302992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本案作销案处理。

三、抽样编号为XBJ23330681310030818的韭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浣东综合市场孙景新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3年4月13日向浣东综合市场孙景新直接送达了编号FL2303159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当事人销售韭菜时适用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所销售韭菜为不合格食品,已构成《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所列之“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但自2023年5月11日起,开始执行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上述韭菜符合规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适用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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