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存侥幸希望二审能够改判
“离婚后,本市XXX号房屋归被告蔡XX所有......”拿到这份一审判决书后,蔡女士非常开心,但她的“律师”闫某某却建议她提起上诉。直到大半年后,蔡女士才知道,这是闫某某拖延时间的伎俩,自己收到的一审判决书其实是他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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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初,蔡女士因婚姻问题想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自称律师的闫某某。蔡女士决定委托闫某某代理该案件,沟通后确定律师费用为5万元,闫某某提出要先支付5000元作为“铺铺路”的费用,蔡女士爽快答应了。几周后,闫某某联系蔡女士,称调取其前夫的开房记录和投资款动迁材料等需要1.5万元,蔡女士再次支付了钱款。
闫某某与蔡女士的聊天记录 来源:黄浦检察院
同年10月,蔡女士与闫某某前往某律所签订了《案件代理合同》,约定由闫某某的合作律师陈某代理此案,蔡女士按合同条款当场支付了律师费用。之后,闫某某以打点关系、判决前要请办案人员吃饭等理由又陆续向蔡女士索要3.5万元。当蔡女士询问案件进度,是否已经判决时,闫某某却支支吾吾表示一审判决结果房屋归蔡女士所有,但为防止其前夫上诉,要赶在对方前上诉。不了解法律的蔡女士信以为真,签署了上诉书。后经蔡女士多次询问,闫某某将一审判决书发给蔡女士,上面写着房屋归蔡女士所有。
2021年10月,蔡女士的离婚案二审判决。闫某某先是以“执行庭要收取执行手续费”已经将钱款垫付为由,向蔡女士索要1400元,后又以“在找房子的买家”为由拒绝将二审判决书交于蔡女士。期间,为了稳住蔡女士,闫某某还注册了一个新的微信账号扮演“陈法官”,告诉蔡女士钱已收到、会将事情办妥。
在蔡女士不断地追问下,闫某某终于将自己诈骗的事实全盘托出,并将真实的一审、二审的判决书交出。蔡女士这才发现两审法院都将房屋判给了前夫,自己先前获得的一审判决书竟是伪造。
闫某某伪造的判决结果 来源:黄浦检察院
到案后,闫某某交代,自己并非律师,只是帮合作律师陈某介绍案源。蔡女士的案件由陈某负责,他为了能多拿点钱,就瞒着陈某私底下向蔡女士谎称有打点关系的渠道。一审败诉后,担心事情败露,闫某某又篡改了判决书并交给蔡女士,后一边继续虚构事实骗取钱款,一边心存侥幸希望二审能够改判。另据闫某某交代,他还以类似的借口骗取了另一名办理离婚事宜的当事人1.8万元。
近日,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栏目主编: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