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的右手拇指先天性畸形,在做工过程中受伤被切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他是否应该全额获得赔偿呢?近日,安宁法院审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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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7日,杨某受雇佣在昆明安宁某钢材经营部做工,在做工的过程中受伤,送医后被诊断为:右手拇指不全离断伤;右手拇指远指骨开放性骨折。
据了解,杨某受伤的右手拇指先天性畸形,这次受伤后,右手拇指切断了。经鉴定,杨某构成九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安宁某钢材经营部及其经营者林某只为杨某垫付了住院医疗费,没有进行任何赔偿。于是,杨某将安宁某钢材经营部告到安宁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98516.4元。
法官调查后发现双方的争议点在于:杨某损伤的拇指本就是先天畸形,是否应当与正常拇指受伤切断有所区别。
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中,林某多次表示:杨某损伤的拇指是先天畸形的拇指,伤后杨某及其家属认为影响不大,自愿切除,但鉴定机构没有明确受伤之前右手畸形的情况就鉴定为九级伤残,所以赔偿金额过大。
法官指出,司法鉴定意见书资料摘要部分载明“双手拇指先天畸形”,证实司法鉴定中心是在明确知道“双手拇指先天畸形”的前提下作出的鉴定意见,鉴定标准也是依法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作出,鉴定的九级伤残是可信的。
最终,双方当事人围绕法院提出的参考意见,很快达成了一致,被告向原告当庭支付赔偿金额102600元。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柏立诚 通讯员 刘洁 周琳
责编 罗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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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 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