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产经 >

她明明没有卖卡,为何也涉嫌犯罪?

2022-04-05 15:02:13 来源:潇湘晨报

众所周知

出租/出借/出售

银行卡、电话卡

极有可能触碰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Y女士没有发生以上行为

却涉嫌“帮信罪”???

阜沙冒充公检法

案件回顾

遭遇虚假平台投资诈骗

L先生在网络平台“投资”后不能提现,仍然没有意识到自己遭遇了虚假平台投资诈骗,而是在网上搜索提现失败的原因。

“全国反诈中心”主动联系,指导转账到指定“安全账户”

很快,有自称是“全国反诈中心民警”的陌生人联系L先生提出帮忙解决问题。防骗意识较低的L先生竟因对方发来的几张照片就深信不疑。对方指出L先生被诈骗了,指导L先生转账到“安全账户”,直至L先生察觉是骗局,已经向对方转账60910元。

利益驱使而为之

超市老板悔不当初

阜沙公安分局接警后很快锁定嫌疑人Y。3月初,民警赶赴海南发现Y竟是超市经营者。原来,此前有陌生客人进来超市找Y某帮忙“换钱”。具体操作是:对方把钱转入Y的银行卡上,由Y提取现金交还,对方将给予总数的2%作为“辛苦费”。Y虽有感觉对方行为可疑,但是利益诱惑下还是答应帮对方提取现金。Y前后共为对方提取现金高达78万元,获利1.6万元。直至民警找上门,她才确信对方是不法分子,懊悔不已。

“帮信罪”实锤,民警规劝

刑拘期间诚恳悔过

在民警规劝下,Y在刑拘期间诚恳悔过,自愿承担中山事主L先生转入的26100元损失,最后她获得L的谅解,民警为L先生追回26100元。

被骗或疑似被骗

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或向警方咨询

切勿在网络搜索如何追回钱

网络上主动提供服务的

自称“反诈人员”一律是诈骗

切勿出租、出借或出售银行卡、电话卡

更不能帮陌生人“换钱”提现

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成为骗子“帮凶”

来源:中山市反诈骗中心

标签: 众所周知 提供服务 银行卡上 公安分局 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