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妍双 (南京师范大学)
近日,广东深圳福田区某管控楼内,一男子躲在家中十天,工作人员上门做核酸无人应答。在民警上门劝其做核酸时,该男子态度恶劣,拒绝做核酸检测。最后在民警表示要强制传唤的警示下,他才穿上防护服随民警离开。民警上门与其交涉的视频在微博发布后,男子叫嚣的“不做核酸也不违法”迅速冲上热搜榜,引发网友的热议。(3月20日 《新闻晨报》)
“不做核酸也不违法”“我没有出门我能危及谁”,男子在视频中向身着防护服的民警怒吼,甚至用“你们就是这样对待人民的吗”恶意指责。新冠病毒传播力强且无孔不入,身处疫情防控区、管控楼,进行核酸检测帮助排查,本是每个人的责任。笔者认为,该男子对核酸检测的错误认知和拒绝的行为,既是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所致,也是社会责任感缺失的体现。
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防控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也涉嫌违反《突发公关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可能构成犯罪。
在3月19日,河北省三河市公安局就对徐某、王某等未按照核酸检测相关规定进行检测的八位居民,立案侦查。同日,另有一深圳男子孙某大闹核酸检测现场,亦被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可见,“不做核酸也不违法”的看法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随着新冠病毒的变异,其传染性越来越强,新一轮疫情在我国仍处于快速发展中。面对可能是常态化防控以来最复杂的一次疫情反扑,这轮疫情的防控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深圳市于3月20日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迅速开展高质量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如上海、长春、深圳等处于重点疫区的城市已经开展多轮全员核酸。诚然,于个人而言,隔几天做一次,甚至一天做多次核酸检测会让人感到厌烦、无奈,产生一定的抵触心理。但面对新冠疫情的又一次反扑,我们应当意识到,按照要求接受核酸检测是每个人为保护自身安全,同时也为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一道必选题,而非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
此外,民警、医护等工作人员也已冲锋在前,为我们提供尽可能便利的检测服务。我们应当怀着感恩之心,积极配合检测防疫工作,共同努力,让疫情早日散去,春日重新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