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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大品牌喜欢流量明星?商品经济之外还有道德法律

2021-04-29 16:38:29 来源:大猫财经

这一次,郑爽可把娱乐圈给害惨了!

事情相信大家也听说了,先是她的前男友在微博公布,郑爽拍摄《倩女幽魂》的77天,实际片酬为1.6亿元,后又爆料其中牵扯阴阳合同以及偷税漏税。从不让人失望的热心网友们计算出,单单这一个合同郑爽的日薪就超208万元!她轻轻松松挣的这1.6亿,相当于一个月薪5000的人不吃不喝挣2669年的工资总和,换句话说这77天的收入一个普通人要从春秋朝代开始挣到现在。

想想那个体验外卖小哥生活,12小时才能赚41元的北京处级干部的新闻,这一对比,吃瓜群众都咽不下去了这瓜了。

很快,官方开始介入调查:上海税务和北京广电部门依法调查有关机构和演艺人员郑爽涉嫌“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

整个娱乐圈也炸了锅,据天眼查APP显示,这两天接连有明星关联公司注销,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注销的名人如下:魏大勋、姚晨老公曹郁、何炅父亲、邓超、唐嫣、文章、马薇薇、那英(后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赵本山、朱正廷、孟美岐、吴宣仪、沈腾、井柏然、王千源。

央视也发文谈到郑爽的“日均薪酬208万元”,金额畸高的片酬,来路是否正当还未知:

监管部门就此依法调查,既能还原真相,又能维护法律尊严。“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签订“阴阳合同”,于规所禁;偷税逃税,于法不容。整饬行业乱象,回归法治轨道,影视业才能良性发展。

想想上一个因为偷税漏税的明星,再看郑爽,大家心里基本都有数。说起郑爽,好多人除了在热搜上看到她,对她的作品还真是没几部说得出来的。这些流量明星,作品寥寥无几,收入却特别高,大品牌还都喜欢找他们代言,究竟是为什么呢?

既然叫“流量明星”自然最重要的就是流量了,他们一般都有着强大的粉丝群体,不论是拍戏、代言还是活动、粉丝都会积极应援、打榜、刷话题……数据在各个平台上都好的不要不要的,曝光量、话题度直线飙升,合作方自然乐意。

更重要的是这些粉丝们还具有强大的变现能力。流量明星的粉丝堪称职业型选手,对自家爱豆的事业处处上心,为了让自家的艺人多接广告,扩大影响、增加上升空间,不惜倾家荡产支持爱豆,买其代言的产品。之前就有学生党把家长辛辛苦苦交到手上的几万读书费用悉数用来支持爱豆。即使流量明星出现负面消息,他的粉丝也堪称战斗机,职业控评,品牌方的公关都少花很多力气。

这样的流量明星,品牌方能不喜欢吗?但商品经济之外,还有道德法律,有些饭恰不得,有些底线触即翻车,相关部门重拳出手,比起一时割粉丝的“韭菜”,明星们还是要踏踏实实做好本职,才能方能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