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监督措施,强化问责执法,大幅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监督措施,强化问责执法,大幅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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