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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亿理财迎重磅新规 流动性风险管理贯穿全流程

2021-09-10 10:44:57 来源:城市金融报

10万亿理财将迎重磅新规。

作为资管新规的配套文件之一,9月8日,银保监会就《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从治理架构、管理措施、投资交易管理、认购与赎回管理、合作机构管理等方面对理财产品流动性管控重点进行了明确与规范。

银保监会表示,通过建立专门的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理财公司规则体系,有助于督促理财公司完善流动性管理机制,提高管理能力,更好推动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同时,也有助于保持理财产品投资策略的相对稳定,为投资者获取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收益,更好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那么,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有哪些要求和规定?理财公司的管理责任该如何落实?对金融市场又有何意义?

流动性风险管理贯穿全流程

《办法》强调将流动性风险管理贯穿于理财业务运行的全流程。

首先,关于流动性风险的定义,《办法》表示,流动性风险是指理财产品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该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赎回需求、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因此,《办法》提出基本要求,理财公司承担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健全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理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确保理财产品投资运作稳健、净值计价公允,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同时,理财公司应当建立有效风险隔离机制,防范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传染。理财公司本公司理财产品之间、理财产品与其自有资金之间不得相互进行融资,理财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得为理财产品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担保,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交易管理规定

那么,对理财产品投资交易管理主要做了哪些规定?

首先,理财公司应当在理财产品设计阶段,综合评估投资资产流动性、投资者类型与风险偏好等因素,审慎确定开放式、封闭式等产品运作方式,合理设计认购和赎回安排。

其次,理财公司应当持续做好低流动性资产、流动性受限资产和高流动性资产的投资管理,提高资产流动性与产品运作方式的匹配程度。

最后,理财公司应当持续监测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审慎评估产品所投资各类资产的估值计价和变现能力,充分考虑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的可能影响,并提前做出应对安排。

中信证券在研报中指出,理财产品的流动性管理,一方面提高了资金兑付能力,保障投资者申赎产品权利;另一方面维护了金融市场稳定,在金融产品关联程度加大的背景下,可以更好地防范风险跨市场、跨产品传染,有利于理财公司业务长远健康发展。

维护投资者知情权

《办法》明确,理财公司应加强理财产品认购、赎回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及理财产品合同的约定,合理运用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措施,以更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合理运用管理措施还有助于保持投资策略的相对稳定,为投资者获取长期投资、价值投资收益。

在赎回管理方面,理财公司应当对开放式理财产品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行审慎评估与测算,确保每日确认且需当日支付的净赎回申请不超过前一工作日该理财产品7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银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理财公司应当强化开放式理财产品巨额赎回的事前监测、事中管控与事后评估。当开放式理财产品发生巨额赎回且现金类资产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应当在充分评估该产品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理财产品单位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

《办法》还强化了事先约定和信息披露要求。理财公司应当在合同中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理财产品未来可能运用的流动性管理措施,并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流动性风险及管理方法、实际运用措施情况,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促进其形成合理预期、作出理性决策。

专家:维护金融市场规范稳定

目前,理财产品正在推进净值化转型,与金融市场、其他资管产品的关联增多,对产品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最新数据显示,截至7月末,净值型理财产品占比已超过80%;同业理财较峰值缩减96%;保本理财、不合规短期产品规模均较资管新规发布时下降超过98%。目前,已有29家理财公司(含外方控股的合资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其中21家获批开业。

自从资管新规出台以来,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持续加强对资管业务特别是银行理财业务的规范管理。

业内认为,《办法》出台后,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理财业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聚焦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进一步细化了底线要求,对理财业务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总体思路是充分借鉴国内外监管实践,注重与国内外监管规则保持一致,对理财产品流动性管控重点进行明确与规范,并结合理财产品转型特点,强化信息透明度、合作机构管理等要求。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指出,随着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加快,理财产品与金融市场、其他资管产品的关联增多,对产品流动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而随着理财产品门槛降低,理财产品投资者大幅度增加,以个人散户为主的投资者结构,给理财产品流动性管理带来新的挑战。

《办法》提出的措施和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正式公布后,将指导理财公司进一步重视并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理财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