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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电鱼7公斤五人被罚投放鱼苗12万余尾

2022-11-23 16:07:03 来源:潇湘晨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投放鱼苗现场。

南充新闻网讯(蒲星宇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韩顺顺 文/图)随着十年禁渔的实施,顺庆区各水域生态得到了充分的保护,但依然有人知法犯法。近日,顺庆区多部门联合执行了一起生态损害赔偿案。赔偿义务人通过增殖放流,偿还“生态债”。

今年9月,犯罪嫌疑人蒲某、王某、李某等五人,在禁捕区域内使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当场被警方拦获,并在现场查获捕捞鲤鱼共计7.182公斤。

本月中旬,顺庆生态环境局会同顺庆区农业农村局、区检察院及赔偿义务人就“在禁捕区域使用禁用方式进行捕捞”事件,召开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导致的生态环境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磋商。

磋商会上,顺庆区农业农村局陈述了违法事实、调查情况、相关法律依据等,并出具了专家评估意见。经过磋商,认定蒲某、王某、李某等五人,在禁渔期利用电打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对嘉陵江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破坏了水生态环境,符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赔偿义务人也表示愿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最后达成以“自行修复”方式进行修复,并签订了生态损害赔偿协议。

近日,在顺庆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检察院的监督下,赔偿义务人将购买的12万余尾鱼苗投放至顺庆区共兴镇芦溪河内。

【来源:南充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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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损害赔偿 生态环境 区检察院 赔偿义务 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