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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热推荐:尚义县法院:“黑名单”促失信企业主动履行42万元还款义务

2022-08-17 20:08:47 来源:潇湘晨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022年8月10日,在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长达一年多后,失信被执行人河北秦皇岛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尚义县法院主动履行了42万余元的还款义务。

原来,申请人蔡某与被执行人河北秦皇岛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6年7月,蔡某与该公司签订了两项施工承包协议,双方约定合同总价款为86万余元。后蔡某按照该公司要求增加了工程量,根据双方协议,增加的工程量总价款为17万元,但工程施工结束后,该公司只支付给蔡某60万元。于是,蔡某于2020年7月诉至尚义县法院,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项。经尚义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该公司给付蔡某剩余工程款37.6万余元。该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张家口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法院再审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判决义务,蔡某于2021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手续,但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后执行法官亲赴秦皇岛查控该公司名下财产并与该公司负责人多次进行沟通,告知其不按期履行法定义务,公司及公司法人将会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到时公司运营将会受到各种限制,寸步难行,但是该公司负责人依旧百般推脱,不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在运用各种手段查不到该公司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只得按照终本方式结案,并将该公司及公司法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2年8月,该公司要进行投标项目,因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不具有投标资格而被拒,该公司负责人这才意识到成为失信企业的严重后果,于是急忙联系尚义县法院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将欠款、迟延履行金及利息共计42万余元打入了法院执行账户。执行法官在收到执行案款后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再次阐明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企业运营和发展的严重后果,希望他们以此为戒,依法诚信经营。

供稿 : 尚义县法院

编辑:龚泽钰

标签: 被执行人 建筑工程 河北秦皇岛 有限公司 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