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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察:办实事创示范丨车祸无情法有情十年不懈执行解民忧

2022-07-21 06:45:47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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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新沂法院执行法官史玉玉前往高流镇华丰村芮某家中,为86岁的老人现场办理领款手续,老人感动地握住执行法官的手:“感谢法官尽心尽力给我家拿到赔偿款!”

在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活动中,新沂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近日,执结一件跨度近十年的涉民生执行骨头案。

2010年,王某与王某某因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新沂法院判决共同赔偿张某各项损失323677元。因不履行生效判决,张某家人于2013年向新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首次执行过程中,因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14年6月,新沂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是执行法官一直未放弃本案执行工作,2021年7月,经多次查人找物,并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家属马某沟通协商,新沂法院执行到位18万元。

张某亡故让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张某的丈夫为抚养3个未成年子女,长期在外打工,其八十多岁的老父亲芮某作为委托代理人,一直与执行法官保持联系,其领取了18万元执行案款。

今年6月6日,芮某向新沂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件到了终本团队史玉玉法官手中。她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当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王某和王某某的财产,查询到两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马某名下有一套房产,随即采取查封措施,并联系马某,让其告知王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

执行法官史玉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马某尽快履行义务。在法院的威慑和承办法官的告诫和教育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7月11日,在新沂法院执行局,马某将从亲朋好友处凑到的剩余执行案款打到法院账户中,此案实际执结。

图文:辛春晓 王悦瑶

来源:新沂市人民法院

标签: 被执行人 未成年子女 动之以情 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