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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住建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燃气设计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26-01-06 12:22:39 来源: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因现行建筑燃气设计规范已基本涵盖我局2021年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燃气设计标准的通知》(甬建发〔2021〕95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废止该通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1日

标签: 燃气设计 建筑燃气设计 燃气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