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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汇茂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受警告

2023-04-12 12:18:29 来源:潇湘晨报


【资料图】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宁波汇茂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受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海文广旅体罚字〔2023〕4号当 事 人:宁波汇茂包装印务有限公司2023年3月2日9时38分许,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亮证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当事人上述经营行为已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的违法行为。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未建立承印验证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的违法行为要求其责令改正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警告。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4月10日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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