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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9月14日,大兴区应急管理局督查检查队对工贸企业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开展督查检查。
检查组采取“看、听、查、问”等方式,重点对液化石油气来源、供气合同及供气单位资质、气瓶存放条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要求配装液化气泄露报警器、防爆开关等问题隐患。此次共检查企业8家次,发现隐患6项,其中立即整改4项,限期整改2项,对于未整改隐患已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期限。
检查人员要求各单位:一是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查促改,及时消除隐患,做到闭环管理;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正确应对;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筑牢企业安全工作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