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产经 >

全球简讯:「能力作风建设」定纷止争效率高化解纠纷暖民心

2022-07-29 21:03:48 来源:潇湘晨报

老人在养老机构摔伤去世,家属悲痛不已,将相关机构起诉至法院,法官释法明理,快速化解这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双方息诉服判,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心怀感激,为法官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2021年原告邹氏兄妹二人看到某养老机构的广告宣传,广告上体现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有食堂、医疗设施等生活保障措施,为不同身体状态的入住人员提供一体化和持续性的居家养老服务。因邹氏兄长身体状况不佳,需要外出看病,无法更好的照顾老人,故邹氏兄妹与母亲一起商定,将母亲委托该养老机构养老。2021年7月份,双方签订合同并缴纳费用,后其母亲入驻该养老机构,邹氏兄长终于放心的和爱人一起去外地就医看病。不成想,2022年5月14日,却传来母亲去世的噩耗,邹氏兄长立即赶回牡丹江。原来,是老人于2022年5月13日8时进入了该养老机构所属的投资集团建设的尚未竣工楼房,在楼梯处跌落地下一层消防门处,头部受伤,导致死亡。邹氏兄妹伤心不已,在与养老机构和投资集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将二被告诉至法院。

2022年5月23日,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于5月25日立即带着法官助理与书记员走访该养老机构了解案件情况。得知因原告与被告矛盾纠纷尚未解决,老人尸体尚未火化,不能入土为安,办案法官理解、体谅家属着急的心情,遂约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进行商议,并定下开庭日期,送达了传票等诉讼文书。本着对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办案法官在开庭前带着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约双方当事人代表到事发地点实地勘察,更加深入细致的了解案情。该案于5月31日、6月13日经过两次庭审后,原告方不同意就死者进行司法鉴定,为了考虑到死者家属的感受,让死者入土为安,从人道主义出发而且避免损失扩大的角度,法官建议原告将死者先行了火化处理。


(资料图)

该案于6月24日结案,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最终做出判决,养老机构和某投资集团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有违诚信,有悖于老年公寓服务保障老年人生活的宗旨。综合三方过错程度,对死者死亡后果的发生,法院最后判定由养老机构承担40%赔偿责任,投资集团承担30%赔偿责任,死者自行承担30%责任。并对原告提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予以保护。原告的母亲办理入住养老机构管理的养老社区,本意是为老人能有更好的退休生活,颐养天年,结果突发事故死亡,而且长达36小时之久未得到救助,使其近亲属一时间无法接受现实,不仅往返奔丧有一定的经济损失,也造成了一定的精神痛苦,故对其主张的精神抚慰金予以保护。

法条拓展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供稿:张 楚

审核:刁春国

编辑:杨 丹

标签: 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 法官助理 入土为安 双方当事人